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5年泰州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2025年,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17件,其中泰州市院85件,靖江市院54件,泰兴市院51件,兴化市院43件,海陵区院50件,高港区院54件,姜堰区院56件,高新区院24件。
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认识,引导全体干警正确认识“三个规定”填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把这一制度融入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违法违纪案件倒查排查,若被记录人员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严肃核查处理。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