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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金慧霞点赞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活动
2019-01-28 16:32:00  来源:泰州检察

  代表心声

  “参加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活动,我们具体了解到被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很是同情,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救助‘及时雨’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亲民检务、保障民生的真情实意。” 泰州市人大代表、泰州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金慧霞表示。

  泰州市人大代表、泰州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金慧霞

  春节将至,为了让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度过一个安心、温暖的新春佳节,近日,姜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上门走访慰问、公开发放救助金等方式,先后落实司法救助措施7件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8万余元,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在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上,该院特别邀请到了部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律师代表参加,进一步传递法治温度,宣传检察职能,主动接受监督。检察官首先解读了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详细介绍了获得救助的3位刑事案件受害者的基本情况,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月现场向3位受助者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3万元。检察官希望相关受助人员能够通过检察机关的救助,渡过暂时的苦难,重拾生活的信心,努力迎接美好的明天。

  家住溱潼镇的被救助人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身体行动不便,案件判决后,肇事者亦无力赔偿,家庭经济很是困难。经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后,我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其落实了救助措施,考虑到其身体实际情况,检察官专程上门送来了救助金,让司法救助工作更加亲民、便民。在司法救助工作中,该院各部门畅通信息共享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检察官注意到被害人此前智力发育缺陷,在遭受侵害打击后,又患上癫痫需要进一步治疗,其家庭不堪重负。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迅速通过“春风计划”伸出援手,及时对接控申部门落实救助措施,冬日里的“三春晖”为身处困境的一家人缓解了燃眉之急。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体现了国家对困难群众进行帮助的法律精神。

  近两年来,该院办理各类司法救助案件21件,累计发放国家救助金60万元,受助者中残疾人员8名、未成年人6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人文关怀。

  编辑:泰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