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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凿壁借光者的传奇
2018-01-24 14:5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张绍明参加检察官律师辩论赛

  自从高尔基的《我的大学》问世,我们知道一个人的大学,既在象牙塔内,也在象牙塔外。本文的主人公从来没有上过大学,却是一个颇富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曾经历过许多挫折,但也收获了不少荣誉。他如何成为一名法律人,至今鲜为人知。

  张绍明出生在黔北一个小山村。绍者,张家之字辈也;明者,父母希望他长大做一个“明白人”。张绍明很小的时候就发愤苦读,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然而,15岁那年,命运之神却给他带来了翻天覆地的转折。那年9月,他的母亲王先芳与邻居张某发生纠纷,被张某的侄儿和女婿王某按在地上,朝口中灌大粪……

  邻居的恶行让张绍明忍无可忍,但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母亲王先芳因此神情恍惚,经常大哭大闹,乱打乱砸,完全丧失了自控能力。张绍明甚至萌生了报复的念头,他捡起了石头,拾起了弯刀,一股股仇恨的火苗,焚烧着张绍明的大脑。毕竟是一名学业优异的初二学生,理智终于浇灭了他狂躁的烈火。

  张绍明和父亲一起,将母亲送到遵义市精神病医院治疗,诊断为“心因性精神障碍”。在遵义住院治疗了51天,实在支付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只好出院回家。屋漏偏逢连夜雨,那年4月,邻居张某以被王先芳打伤为由,要求法院判赔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当然,王先芳也提起了反诉和刑事控告,要求追究对方涉嫌侮辱罪的刑事责任。然而,法院判决张某胜诉,责令王先芳赔偿对方医疗费等共计1680元,而对王先芳起诉对方涉嫌侮辱罪一案,则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

  再度遭受精神打击的王先芳,发狂似的捶打法庭大门……

  正在读初三的张绍明,一有空就到县城到市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递交诉状。有一天,他在市里准备返回的时候,身上的钱财被人洗劫一空。他的学校就在川黔铁路边的火车站附近,听人说过爬火车的故事,他也就大着胆子混上了一辆开往重庆的货运列车。谁知,疲惫不堪的他在火车上睡着了,等他一觉醒来,已经到了重庆市綦江县赶水车站。他一个人游荡在车站广场,饿得连腰杆都直不起。怎么办?去讨口饭吃?少年的自尊,让他张不开口。他又游荡到火车站,终于打听清楚了车次,再次爬上货运列车。夜深人静,他再也不敢闭眼睛,过一个小站,他就借助路灯,盯住记下站名。谁知,列车到了他要下车的小站却不停留,依然前行。

  懵懂少年毕竟懵懂,说时迟那时快,他起身一纵,就从飞奔的货运列车上跳了下去……

  等他醒来,右脚却分明没有了知觉。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力量,他手撑在地上,朝着街上爬,爬到一家乡村医生的诊所门口,使劲捶打诊所的大门。医生出来,看到趴在地上的浑身邋遢的泥人。张绍明说:“表叔,我是绍明,我的腿摔断了。”说完就昏了过去。

  这位医生和张绍明的父亲关系很好,于是立即叫醒家人,给张绍明换了干净衣服,给他煮了面条,然后给他包扎断骨……

  两个月后,张绍明坚强地站了起来,他拄起拐杖,重返校园。“当时由于没钱医治,落下终身残疾,现在有钱了,北京、上海都去过多次,却无法医治了。”虽然很长时间没有上学,但他的学习成绩不久之后又名列前茅。

  张绍明一瘸一拐上学的情景,让当地法庭的一名老法官看在眼里。他把张绍明接到自己位于法庭楼上的宿舍居住。张绍明完成作业后,老法官就指导他写诉状,指导他对照法律条文,一条一条地把握要点,一条一条地收集证据。仿佛一层黑色的窗户纸突然被戳穿了一个小洞,张绍明顿觉眼前春光明媚。原来枯燥死板的法律条文竟然那么鲜活有趣。这个时候的张绍明再也不是那个病歪歪的他,而是青春迸发、活力四射的少年。

  张绍明住在法庭楼上,遇到法庭开庭审理案子的时候,他就缩在法庭外面的窗孔偷看、偷听。那些案子,他搜索脑海中熟悉的法律条文进行比对,竟然都能用自己平时从书上学到的法律条文进行解答。遇到有人要写诉状的,他就主动上前打招呼,过问案情。有的农民看到他住在法庭楼上,自然信任三分,真有人请他代写诉状,有人还给他一点笔墨费。对于这个一天花五角钱都心痛的少年来说,他学习法律的兴趣陡然骤增。

  后来,只要允许,他就尽量抽时间旁听法庭审案。这样的机会让他如鱼得水,他积累的知识量也越来越多,他的法律水平逐渐上升。他已经不满足自己看书学习了,他想自修法律专业。他的想法得到老法官的大力肯定,并且鼓励他参加全国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

  初中生报考成人大专,不知全国有多少,也不知全省有多少,但在当地,他是第一人。

  2000年9月,张绍明以高分考入桐梓县第一中学。老法官劝勉张绍明,希望他进入高中后,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坚持把自考法律文凭拿下来。张绍明每天总是清晨5点起床,深夜12点才入睡,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还顺利通过了14门法律学科的自学考试。据省自考办介绍,他是全省在校中学生中拿到自考文凭的第一人。

  由于拿到了法律大专文凭,找上门来请他代理打官司的当地农民多起来。尽管乳臭未干,但在法庭上,张绍明却一点也不怯场。无论是在法庭上举证,还是辩论,他说起来都是头头是道,令法官和旁听者刮目相看。他一边读书,一边帮人打官司,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接受了27起当地人委托的诉讼案件,其中不少案件胜诉。北京及当地一些媒体,比较详细地报道了张绍明为母申冤而自学法律拿下大专文凭的励志故事,称他为“18岁的律师”和“少年律师”。

  这期间,经司法部指定的权威鉴定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先芳患癔症,而且特别注明所患病因与被灌大粪受刺激的侮辱行为直接有关。法院最终受理了此案,作为自诉案件立案。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令狐飞律师的援助下,2002年9月,法院以侮辱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自诉人各项经济损失5114元。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不服,又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来年5月,该案最终尘埃落定,中级法院判决维持了县法院的一审判决。这一桩小案,诉讼长达4年之久,先后一共8次开庭。

  2003年7月,张绍明高中毕业,被北京工业大学录取。可是,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张绍明却泪如雨下。自己是家中长子,父母年老多病,为母申冤而借债7万多元,去北京读书,那得多高的花费呀?为了养家糊口,为了供弟弟读书,他毅然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怀揣法律大专自考毕业证书,他担任了遵义市汇川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他先后办理数百起诉讼和非诉案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如今张绍明早已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成长为一名真正的执业律师。他倡议自己所在的律所设立了“律师爱心基金”,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的爱心捐助活动。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