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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为官勤念“紧箍咒”
2018-01-24 15:3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视为规范、约束党员干部思想、行为的“紧箍咒”。但是,党员干部仅靠组织念“紧箍咒”是不够的,必须勤念自身“紧箍咒”,并从“五自”方面约束、管束自己。

  一为“自责”。自责,就是自己对自己负责,增强责任心、责任感。党员干部首先要具备对自己负责的精神,严守“清规、戒律”,严守“党纪国法”,思想不出轨,行为不偏道,自己对自己负责,才能为党、为民尽职尽责。

  二为“自省”。自省,就是经常反省、反思自己。要像洗脸照镜子一样,天天对照检查自己,看看有无违犯党纪国法,有无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有无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做到时省、时察、时思。

  三为“自警”。自警,就是时刻保持清醒、警惕的头脑。古人云:“常鸣警钟,行举自醒。”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不放松,保持高度警觉性。有不少党员干部就是由于缺乏自警意识,陷入泥潭不能自拔。

  四为“自律”。自律,就是自我约束、管束自己的行为。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清规戒律”,尤其是独处时,要严格自律,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

  五为“自修”。自修,就是自我修炼、修养。多读书、读好书,是自我修养的一个主要方法。通过读经典好书吸取政治营养,修心养性,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品行、情操。

 

 

  

  编辑: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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