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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说初心】对法律心存敬畏
2019-09-06 16:40:00  来源: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泰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夏行

  有人说,走进工作岗位后工作氛围能决定一个年轻人的成长,我想我进入检察机关工作,是我的荣幸。大三暑假的努力,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使自己成为法律人。进入检察院工作,使我成为检察人。

  转眼间我已经在这个光荣的集体9个年头,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人,我的初心是对法律心存敬畏。

  反贪生涯留给了我很多宝贵的财富。

  2013年的夏天,凌晨两点,警车闪着警灯,一路飞驰在乡间道路上,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账册存放地点,第一时间赶往他的办公室。该案是泰兴最东边的某乡镇,从城区到那里需要五十分钟。一趟来回之后,犯罪嫌疑人又交代了赃款存放地点,于是再次出发……这个夜晚是充实的、疲惫的!在反贪局工作的7年时间,这样的夜晚已经记不得有多少次,充实的每一天,是我对反贪生涯的记忆。

  刚工作那会儿,傻傻的问领导,你怎么确定这个人马上会交代问题的。领导告诉我,调查对象他在看你的态度,你态度坚决、底气十足,他自己就没底了。这是一个互相博弈的过程,谁坚持到最后,谁就赢了!

  所以我在工作中,渐渐琢磨体会,做检察工作都必须坚持,讯问如此,其他调查取证工作同样如此。

  “坐在办公室里面怎么能发现案件线索呢?”领导说的这样一句话,我依然记得。作为转型期的检察机关,需要转换思路,很多工作需要我们主动作为、主动发现,等是等不来线索和案件的。

  所以我在工作中,坚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等不靠。

  转岗后,我到了刑事执行检察岗位工作。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为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需要监督刑事诉讼整个程序最后的落实和效果。

  在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必须抓住发展机遇、负起使命、担起责任,时时刻刻守护公正,守望着法律的尊严,这才是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人的使命。

  要履行好职责、使命,我时常感到能力恐慌,法律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时时更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同于公诉、批捕等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刑罚的交付环节开始,到执行结束,涉及多个部门,统一性的法律层面规定较为笼统、细则方面公检法司等部门内部规定互有不同,经常出现职责不清、衔接困难的局面,工作中会不断遇到新问题。为此,我们刑事执行检察人必须熟知涉及到的各部门规章,做到监督精准、监督有力,保障刑罚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心存这份敬畏,我们成功监督了数起典型案例。

  其中有一件,罪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是自己身体不好,有多种疾病,但我们监督中发现罪犯可以从轮椅上站起来,不存在他自己说的那些疾病,我们及时进行了抓拍、取证,并下乡蹲守,发现猫腻。最后经过监督,成功将罪犯收监执行,这一案例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各大主流媒体报道。

  我始终认为,检察人更应廉洁自律,风清气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严格执法、用心办案的同时,保证监督者时刻经得起被监督,做一名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不忘检察初心,继续发光发热,奉献青春力量。

  编辑:泰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