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两级院上报的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获得领导批示
2017-01-25 11:46:00  来源:

  1月11日,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史立军在《泰州市检察机关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报告》上作出批示: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取得了新的成效。希望再接再厉,为建设“富强美高”新泰州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1月7日,靖江市委书记赵叶对靖江市检察院报送的《靖江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作出批示:市检察院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聚焦职务犯罪惩防,做到案件查办和制度整改双向发力,工作有力度,成效很明显!希望在新的一年,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径,为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同日,靖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叶冬华对报告也作出批示: 2016年,市检察院在推进职务犯罪惩防工作中,坚持案件查办和预防教育两手抓两手硬,取得扎实成效,为助力全市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12月30日,泰兴市委书记张育林对泰兴市检察院报送的《泰兴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作出批示:检察机关2016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卓有成效,特别是预防邮路活动得到最高检推广,既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了积极作用,又形成了工作品牌。希望检察院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预防宣传,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