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 | 成刚:"小意思"使我深陷腐败泥潭
2018-01-09 10:07:00  来源:

  ●忏悔人:成刚

  ●原任职务: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物价局原党组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5月,成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犯罪事实:2007年至2014年,成刚利用其担任盐都区西区党工委副书记、马沟社区主任、盐都区安监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案发后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并退出人民币30万元。

  从一名国家干部到阶下囚,在这巨大的落差面前,我悔恨过、悲怨过,也曾不止一次地扪心自问:我为何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回首曾经取得的成绩,我更加痛恨自己,亲手毁掉了原本美好的生活。

  我出生于一个教师家庭,“庆泽世远、爱莲家声”是几辈传下来的家风,也一直是父母对我的谆谆告诫。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父母“不拿公家一粒米一根线,清清白白做人”的言行曾深深影响着我,激励着我刻苦读书、奋发进取,加上组织的信任和培养,我从一个农村娃逐渐成长为一名正科职领导干部。而如今,却在行将退休、安享晚年之时锒铛入狱,不但辱没了门风,还失去了自由。

  仕途上的顺风顺水使我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特别当上领导干部之后,手中有了可以支配的权力和经营的资本,那些工程老板就像苍蝇一样盯上了我这“变味的鸡蛋”。那些自诩为“兄弟”的老板一次次地在酒桌上和我推杯换盏、纵情欢笑,人生理想、事业前途、党纪国法早已被我抛之脑后。他们平日里穿名牌,开豪车,住洋房,又刺激着我原本触之即垮的心理防线,想想自己吃苦不比他们少,能力不比他们差,自认为吃他们点、拿他们点不为过,收受一些“小意思”也是正常社会现象,最终使自己的贪欲不断膨胀,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案发后,我追悔莫及,辜负了组织的厚爱,辜负了父母和家人对我的期望。都说养儿防老,如今,年逾古稀的二老终日以泪洗面,贤惠的妻子整日为家操劳,饱受生理和心理的双重煎熬,儿子在即将工作的人生起点上遭受重大挫折,我恨自己的不争气,想要改过,可为时晚矣……

  我的犯罪教训是深刻的,我深刻地反省并认识到,做领导干部千万要管好自己的腿,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一切。我以我的经历告诫他人,人生没有回头路,要慎之又慎。

  (正义网通讯员周金辉 王跃/整理)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