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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被盗的积蓄补回来了
2020-05-25 08:31: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

  “你们真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啊!”近日,66岁的易某被告知9335元司法救助款已转至其指定的银行卡账户时,高兴地对两位女检察官说。

  易某膝下无儿女,身患疾病,右小腿骨头坏死,行动不便,是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桥坝新塘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平时靠政府补助和领取五保金生活,有时做些帮人看守鱼塘的临散工赚取些微薄的工资,生活非常困难。

  2018年9月11日,易某外出干活,忘了锁门。回来时发现衣柜被撬,好不容易攒下的9335元钱被洗劫一空。望着被撬的衣柜,易某坐在地上失声大哭:“钱都没了,我可怎么办啊!”在邻居的帮助下,易某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原来是易某在衣柜拿钱的时候,被村里的无业青年阿海(化名)看到,阿海趁易某外出之机便入室盗取。得手后,阿海很快就把钱挥霍一空,到案后已无赃款可追。而阿海是一个智力残疾人,作案时只有17岁,无经济收入,属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经鉴定,阿海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阿海的母亲、姐姐、妹妹都有精神问题,一家人也是低保户,主要靠年近70岁的父亲一人劳作艰难度日,无法代为赔偿。

  案件移送到电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未检办检察官谭媚媚认真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被害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将案件相关情况移送给控告申诉检察科,并决定与控申干警一起到被害人家中调查核实情况。

  今年1月9日,谭媚媚与控申科科长蔡小升一行来到易某家中调查核实情况,并告诉易某他的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被盗的案款可以补回来。随后,电白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不久前,易某的救助款已顺利落实到位。(韦磊 王磊 于兵万 )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