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5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清风传音·检察长访谈│周合星:践行“三个不相信”英雄宣言 实干担当勇争先
【向您汇报】头阵有我 泰有检为
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年轻泰·青年π | 第一期主题沙龙来了!
泰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泰州市检察院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