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钱平等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经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 :
被告人钱平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梁晓骏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被告人叶宝年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陆日兵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钱平等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经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 :
被告人钱平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梁晓骏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被告人叶宝年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陆日兵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