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泰州罗兰金都购物公园有限公司兴化办事处业务员刘启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经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被告人刘启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被告人刘启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获刑
2017-05-15 09:46:00 来源:
编辑: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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