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兴化市公安局原刑警大队戴南中队副中队长徐亚东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兴化市公安局原刑警大队戴南中队副中队长徐亚东犯受贿罪一审获刑二年
2017-11-27 09:45:00 来源:
编辑: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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