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兴化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徐学坚及其特定关系人邰寿红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学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被告人邰寿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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