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申请,依法支持起诉一起撤销监护权案。
经审查查明,被申请人杨某某作为未成年人于某某的母亲,怠于履行法定监护职责,且为规避法定义务音信全无,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于某某的祖母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杨某某的监护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故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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