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靖江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
2021-05-28 12:54:00 来源: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季文生
更多…案件发布
- · 暑假过半,这份安全提醒请查收!
- · 【71号说法】被偷了三次的手机
- · 泰州案例入选最高检“白皮书”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窦某某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窦某某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戴某某、陈某某等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 ·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黄某某提起公诉
- ·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沈某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