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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3-10-30 09:24:00  来源:海陵检察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