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泰州高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包晓敏以涉嫌受贿罪,报请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7年1月13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包晓敏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同日,泰州市公安局对包晓敏执行逮捕。
市检察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泰州检察的“宪”在进行时
巧辩“民”“行”题 博论法理情
党建引领 法护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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