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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0月全市检察业务数据公开
2020-11-18 08:22: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一、刑事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633件851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519件678人,不批准逮捕共128人。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3279件4821人。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各类犯罪2720件3783人,决定不起诉376人。

  3.监督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件50人。

  4.监督撤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8件75人。

  5.侦查活动违法监督。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出纠正57件次,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纠正61件次。

  6.纠正漏捕、漏诉。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7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40人。

  7.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1件,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

  8.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件次。

  9.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发现监外执行不当20人,提出书面纠正12人。监督脱管22人、漏管7人,监督收监执行25人。

  10.其他刑事执行监督。发现其他违法违规情形30件,书面提出纠正31件。

  11.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

  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5件,其中提出抗诉案件5件,提请抗诉案件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1件,提出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68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5件,支持起诉129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

  1.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办理。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3件,审结21件,提请抗诉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6件。

  2.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办理。受理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8件,审结提出检察建议5件。

  3.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受理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4件,审结提出检察建议3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8件,其中民事57件、行政361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359件,其中民事48件、行政311件。

  2.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22件,其中民事43件、行政279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4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6件,其他领域103件。

  3.共提起公益诉讼13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提起其他民事公益诉讼2件。

  4.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75.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32331.89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1735.83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2家,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4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2个。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6人。经审查后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人,不捕1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57人。经审查,决定起诉58人,不起诉82人。对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3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90人次。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转介服务27人次。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37人、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54人。

  2.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办理建议、支持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案件2件;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案件9件,其中提起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诉前程序案件8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389件次。对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7件。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88件,实际救助56人,发放救助金124万元。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