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2月28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翁亚峰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作斌、薛利民、杨俊彦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经2017年8月25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裕昌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童连芳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干斐斐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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