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具体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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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检察的“宪”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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