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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应完善信息标注保障知情权
2020-01-10 17:31:00  来源:检察日报

  来源:检察日报

  针对近日网上视频反映有公司生产劣质外卖料理包、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条件脏乱差等问题,安徽省合肥市食药监局发布消息称“该企业资质齐全,未发现过期原料,将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并抽样送检”。企业则称视频为拼接所制,报道属诽谤,已报警。在上海,有市民发现一间盒马鲜生店员工随意更换蔬菜的日期标签,18日盒马回应确有其事,承诺即日起开展自查整改(11月19日《北京商报》《看看新闻》)。

  尽管监管部门未查出过期原料问题,但视频中暴露出恶劣的食品生产环境仍然令人触目惊心。而随意篡改日期的行为也令生鲜供应蒙上阴影,无疑加重了群众对市面上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

  无论是方便快捷价廉的外卖速食,还是以中高消费人群为目标客户的高品质鲜食,都脱离不了核心的卫生问题。在外卖已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当下,外卖食品的管理却有些跟不上节奏。

  消费者预订外卖默认是即时加工的新鲜食品,而非添加了防腐剂、保质期数月甚至几年的深加工食品,如果在外卖平台上没有明确标注,到手的食品上也没有标签,店家就擅自拿加工食品替代现做,是否属于欺骗消费者?同理,由快递员送至家中的新鲜蔬菜、水果,上面的日期标签若能随意更改,店家凭何打出“日日鲜”的广告语,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极为隐蔽的管理细节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有关情况。很明显,外卖食品的偷梁换柱、以旧装新,都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而这些问题往往难以维权。外卖是即定即食的消耗品,如若消费者没有获得完整的生产信息,很多不合标准的食物或许就稀里糊涂吃进肚里,几十块的价格也难以通过诉讼维权。

  数年前,“易粪相食”概念的提出,警醒公众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这些年食品行业也一直处于监管阵痛中,相信大势是向好的。在互联网时代,本质上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并没有变,但线上付款线下收货的方式让偷工减料更容易躲避检查,这是对监管手段和力度的双重挑战。

  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指导鼓励餐饮服务提供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等。但这并非强制性规定,缺乏约束力。未来是否可以上升为强制条款列入法律中,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至少提供一种思路:外卖食品的管理要有别于传统的餐饮服务,在消费者无法肉眼获取生产者信息的基础上,必须通过前期监管实现资质齐全、卫生保障、投诉便利。在这个方面,监管机构、外卖平台、生产商家的责任,一个都不能少。

  作者:张灿灿

  编辑:泰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