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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外来入侵物种 助力水乡生态旅游 ——姜堰检察建议推动“一枝黄花”专项整治
2021-11-22 08:47:00  来源: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初冬的鲍老湖畔寒风萧瑟,正在建设中的“森林氧吧”工地上却是一派热火朝天。一架无人机缓缓升起,飞越数千亩水面、林地,在实时传回的画面中,植被覆盖情况历历在目——11月17日,在泰州市检察院技术支持下,我院联合淤溪镇人民政府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以下简称“一枝黄花”)专项整治巡查。眼前的一大片意杨林,前不久还是黄花丛生,荒芜萧条,如今已得到有效清理整治,漫步其中,令人心旷神怡。

  “一枝黄花”原产北美洲,花形色泽亮丽,曾作为观赏植物进入中国,但由于其根茎发达,繁殖能力强,蔓延速度快,与本土植物、农作物争夺营养物质和水分,并抑制周围其他植物生长,对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破坏本地生态平衡,被称为“生态杀手”。2013年2月,农业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第一批)》将“一枝黄花”列入其中。今年以来,我院“公益诉讼巡查队”在调查中发现,我区部分镇(街道)存在“一枝黄花”生长蔓延现象,如不及时遏制,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加强整治合力,我院及时开展“一枝黄花”专项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携手推动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

  鲍老湖位于姜堰里下河地区淤溪镇,自然环境优美,今年以来,该镇借助“退圩还湖”契机,高起点规划实施“森林氧吧”湿地公园项目,努力打造泰州城郊集旅游、康养、科研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新高地,公园河道整治及绿化提升工程、林地健身跑道建设工程已获区发改委批复,正在紧张组织施工建设。今年10月,我院在调查中发现鲍老湖等片区存在“一枝黄花”生长情况,目前已进入结果期,有进一步蔓延传播的风险隐患。为此,我院向淤溪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结合秋冬河湖整治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清除措施,切实履行生物安全工作职责,绝不让问题隐患“过冬”。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淤溪镇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一枝黄花”清理工作,为“森林氧吧”建设打好坚实基础。为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碧水里下河公益检察行”,我院专门组织进行现场实地回访。

  考虑到湖区面积宽广,多条路段正在施工的实际情况,为掌握更多第一手资料,我院主动争取市院技术部门支持,通过现场观察对比、无人机航拍调查等方式,直面整治状况,筛查剩余植株范围,为全面完成清理工作科学制定“任务书”和“施工图”。

  推动‘一枝黄花’专项整治,既是检察机关履行公共利益保障职能,切实守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行动,更是我院主动策应姜堰‘旅游兴区’战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在举措。下一步,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通过每案“回头看”等方式,以实际行动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物安全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