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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胎换骨的契机
2018-02-07 15:1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打磨自己,用了十年

  1996年高考,我的成绩没上大专线。我认为自己学习潜力不足、复读意义不大,就选择上了一所中专院校——福建省警官学校。这所警官学校培养的是监狱警察,学制两年。1998年毕业后,经过一番权衡,我决定回到家乡福清报考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岗位。当年考进检察院的四名司法警察中,只有我是中专学历。不过我在警校念书时,也同时参加了大专自学考试,但读的是中文专业。1999年下半年,我拿到了大专毕业证书。

  进入新世纪,院里规定像我这样的年轻干警必须要取得法学本科学历,于是在2002年,我开始了专升本的学习。由于有大专自学考试的经历,本科学习最初我选择的也是自学考试。初期报考的是诉讼法、合同法、公司法等课程,这么选择是因为其涉及的法律条文清晰、明确、容易理解,考点也相对集中。后期报考的票据法、国际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课程,比较抽象或晦涩难懂,学起来非常费劲。比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门课,虽然我也下了很大的功夫,但连考五次均以几分之差未能通过。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反复考虑,我不得不接受大家的建议,放弃自考,改上电大。

  反思这段自考历程,我觉得不成功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急于求成,一次报考科目过多。最关键的是,我参加自考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拿文凭,学习起来多是死记硬背,虽然也通过了很多课程,但从中受益并不多。

  真正对我法律素养有帮助的,可能是我在研究室从事内勤工作的那段经历。那时我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负责检委会的记录,因此我有幸聆听了检委会委员们对各类案件的分析讨论。许多重大、疑难案件,经过委员们条分缕析,一下子变得清晰豁然。这让我无比的羡慕和钦佩,心里也暗暗产生了要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业务专家的念头。研究室的工作不但使我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熟悉了刑事、民事案件办理的流程,还让我开始逐步学会如何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与证据中,迅速抓住重点、疑点。应该说,对法律的兴趣与热爱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今天看来,这真是一个脱胎换骨的契机。

  其后的电大学习与自考相比,波澜不惊。由于确定电大毕业后要参加司法考试,因此我就有意识地把电大学习与准备司考结合起来:教材用电大的,习题用司考的。遇到实在不懂的就向同事请教。那几年,我经常出入公诉、民行等部门学习请教,同事们也都热心指点,有的同事兴之所至,还会随手拿过手头的案卷,现场授课、以案说法,生动而又形象,让我受益匪浅。有时,我也会拿起各类刑事、民事案卷,反复翻阅,细心揣摩,虚心询问。而许多案件背后悲欢离合的故事,也时时让我唏嘘不已。从那时起,我深深地感到,一个案件能否及时、准确地办理,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组织乃至一个社会的命运。

  2006年本科毕业后不久,我就投入到司法考试的准备当中。我先买了三大本厚厚的司考教材,反复研读、苦读,但几天后就感到这样学习太枯燥了。后来经过反复摸索,我决定另辟蹊径,从习题入手。我选择了大家公认比较权威的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习题集,这些习题大多是由案例改编而成,比较生动,且所附的答案阐述得也非常详细。我把这套习题集认真地做了五遍,并将其所涉及的重要知识点专门摘抄出来,反复揣摩。许多人说我这样的学习方式以偏概全,带有押题的性质,不可取。但我认为:司考学习不能求面面俱到,能够抓住重点就好。当然有的时候我自己也有点担心,也心中无数。2006年底,司考成绩揭晓,我只差13分没有通过。这个分数给了我很大的鼓舞。我觉得司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那么高不可攀。

  第二年,我又按照之前的方法进行复习,着重查缺补漏。司考高强度、大题量的练习,确实让我倍感艰辛,但随着学习的深入,我也开始体验到法律的精妙所在,对法律的理解逐步从感性向理性过渡,开始能以法律的视角看待各类案件,看待社会现象,有时我也会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亲朋好友提供法律意见,给他们答疑解惑。应该说,正是从司法考试的准备开始,我才比较系统、全面地学习法律,向一名合格法律人的目标进发。

  这一次,我以超过合格线14分的成绩通过了司法考试。2007年年底,我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后被分配至监所检察科——即后来的刑事执行检察局工作至今。

  斗转星移,似乎转眼间,专升本、司法考试离现在也已过去了十年,当年的青涩少年也已迈入不惑之年,但每每回忆起这段往事,我的心中仍激情燃烧。在那些日子里,如果没有领导的支持、同事们的帮助、家人的鼓励,我很难顺利地一路走来。我唯有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才能回报那些关爱我的人们,这也是我成为一名法律人的真正意义所在。

  (作者单位: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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