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泰州市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家安”行动推进会。会上, 我院张霞同志被评为“泰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10月21日,高港区召开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会上,对全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部署推进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高港区“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10月21日,泰州市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家安”行动推进会。会上, 我院张霞同志被评为“泰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10月21日,高港区召开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会上,对全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部署推进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高港区“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