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村官忏悔书写别字:我再也不敢犯罚(法)了
2017-12-20 09:38:00  来源:正义网

   【原标题:一个村官的别字忏悔:我再也不敢犯罚(法)了】

  忏悔人:黄梅生

  原任职务: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花园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罪判决结果:2010年12月24日,长丰县法院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黄梅生有期徒刑七年。

  犯罪事实:黄梅生在担任长丰县双墩镇花园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本镇政府从事征地、建房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计人民币123.2万元。其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3万元。

  黄梅生受贿一案,因为是典型的“小村官大腐败”,曾经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并被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村官”在中国的官场生态系统中,虽然“级别”最低也最不起眼,但由于其腐败直接发生在群众身边,老百姓对此感受也就最为深刻。所以说,反腐败,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

  黄梅生被查处后,先后亲笔书写了四份悔过书,其中既有对家人的牵挂和不安,也有对领导多年培养的愧疚,更有对自己不知法、不懂法而触犯法律的后悔。由于只有小学一年级文化,黄梅生自书的悔过书不时出现一些错别字。现综合整理出来,力求保持“原汁原味”,希望以此告诫那些“村官”们,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

  我会用生命去换取后悔药 

  如果哪里有,我会用我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后悔药,再把它分给那些象(应为“像”,括弧中为更正字,下同。整理者注)我一样犯罪的人,我自己只留一点能救我自己就行了。只有这样才能汇(回)报祖国,汇(回)报党,汇(回)报领导,汇(回)报广大人民,汇(回)报整个社会,让社会得到安宁,让社会少出象(像)我这样的人民罪人。

  我被关在这里,从内心上讲,真的是想死不想活,因为已(以)后回到社会中,怎么能面对那些关心我的人和那些亲朋好友。我在这里10多天,领导多次来给我讲政策,讲道理,才使我打消了死的念头。我现在犯罪了,只有通过党的教育和自我改造,出来重新做一个好人,才能真正地汇(回)报领导和社会。如果我一时想不开离开这个世界,也就没有重新做人的机会,更没有汇(回)报社会的机会。

  只有活下来才可能有这一天,等吧,等吧,总有等到的那一天。

  我实在担心父母妻儿 

  我这个人很坦诚,性格也很不好,心里放不下东西,今天路已经走错了,讲一千讲一万都没用了。现在只有好好地反思已(以)后出来怎么做人,怎么来汇(回)报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育。我要在晚年很短的生命中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这次我犯下了罪行,家里恨我,社会恨我,领导恨我,我也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去补救,只有等到出来那时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汇(回)报社会。

  我真的没有脸见我的家人,我的儿女都很孝顺,而我给他们带来这么大的伤害和精神压力,太不应该。我母亲久病,就我这么一个儿子。2006年春节大年初四,我最小的男孩因车祸死亡,他当时才15周岁。从那时起,我家属的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多病在身。我实在担心她们娘俩,如果有一天出现意外,我都不能敬(尽)到责任。到那时就是我死了,社会上也会骂我。

  现在在这个地方,我天天都在担心我母亲和我家属,还有我的儿女们。他们整天到晚要顶着多大的压力啊,都是我这个不争气的父亲所造成的,我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作为补偿,只有来生来世做牛做马来汇(回)报。如果真的有来生,只有听党话跟党走,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

  不知道钱是带有“法”字的 

  我在这里10多天了,如同有十几年的时间那样漫长难过。回忆过去,每当接受一个人送钱的时候,虽然也有害怕的念头,可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在大脑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情况下,还是一个一个地接收下来。

  我根本不知道这个钱是带有“法”的字样,更是赃款!早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就是打死我也不敢收。作为我这样的村官还是法力(律)知识学得少了,以至于犯罚(法)了,所以我希望政府已(以)后要对村官加强法力(律)知识教育,让每个村官能多学点法、少犯罚(法),更不能做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情。

  我现在已经没有机会现身说法了,可是我希望我的儿女们,要把我作为血的教训,牢记心上永不忘记。我在这里再次承诺,通过教育改造已(以)后出来,坚决做一个不与人民为敌的人,我再也不敢犯罚(法)了,我要好好做个大写的人。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