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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手写的感谢信!
2023-06-21 11:16: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她工作中不怕麻烦,一次又一次上门耐心核实情况……她就像电视上的代表人物一样。”近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收到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这是一封感谢信,也是一封表扬信,写信人杨某某是一名司法救助当事人。

  2023年初,最高检联合全国妇联下发通知,决定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因案致困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妇女给予重点救助帮扶。杨某某和未成年人王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系祖孙关系,分别属于困境妇女和困境儿童,该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刘青青得知其家庭情况特殊,遂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并将相关情况向上级院汇报。王某某患骨龄闭合症每月需定期治疗,治疗周期近三年,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刘青青作为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一分支部支部书记,了解相关情况后,特于今年3月初组织本支部开展“‘检护’半边天,关爱困境妇女”主题党日活动,发动党员干警积极捐款捐物,购买生活物资与学习用品走访慰问困境妇女杨某某及其家人。走访时杨某多次感动落泪,“你们来看我们,我真的很感动,有检察机关挂念,我们这个家没有被社会抛弃。”

  (刘青青自费为孩子送去定制的儿童节蛋糕)

  泰州市院、海陵区院两级检察院向当地有关部门核实真实情况后,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杨某某及其孙女二人联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用于王某某的治疗、学习和生活。杨某某孙女和外孙女均为扬州户口,因规定未享受伙食减免政策,副检察长徐艳作为救助申请人所在学校法治副校长,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学校沟通,减免了该家庭中两名小学生的在校伙食费。但王某某的父母是盲聋哑人,无力管理该笔救助金,家庭其他成年成员也是残疾人,且缺乏财产保护意识,保管王某某治疗费用期间,全部治疗费用被网络诈骗殆尽。结合上述情况,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发放救助金前开展上门调查、听取所在社区意见,评估认为救助金不宜直接发放给王某某及其监护人,遂决定启动救助金监管程序。检察长钱飞作为救助申请人所在街道人大代表,与街道沟通,由街道代管该司法救助金,并委托社区监督资金的日常使用,定期向检察机关反馈。

  两级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决定采取“委托代管+使用监管+按月发放”的方式,对救助金的日常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保证司法救助金合理用于王某某患病治疗和日常学习生活。“我是个农村妇女,没什么文化,每个月2000元的救助金,让我孙女的治疗得以维系,检察院关心给我们一家人带来了希望。”救助申请人杨某某说。(来源:海陵检察)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