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重庆涪陵属松材线虫病疫灾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砍伐松树。2018年3月,涪陵某村村民申大茂想做木料生意赚钱,在明知砍伐松树无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仍铤而走险。
2018年5月至7月,申大茂经林主同意在其自留山采伐,雇请工人陈大胜先后11次砍伐松木251株,立木蓄积129余立方米;驾驶员杨盛明、肖涛明知自己未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仍接受申大茂雇请,帮助运输滥伐的林木;木材加工老板郑某明知是滥伐林木仍然收购。8名被告人分别为林木老板、砍伐工人、涉案林主、运输司机、收购老板,呈现“链条式”犯罪特征。
2018年7月至10月,申大茂等8名犯罪分子先后落网。经林业司法鉴定部门鉴定:申大茂滥伐林木损害了森林生态系统,造成损失林地面积为0.8236公顷(12.35亩)。办案人员结合司法鉴定意见,通过释法说理促成8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司法修复金。为及时有效修复受损生态,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申大茂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2019年6月6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申大茂等8人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