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0年6月的一个晚上,24岁的阿飞与朋友小周约了小聚,期间喝了不少酒。小周向阿飞炫耀女性朋友多,并拨通了丹丹的微信,而此时丹丹也正与朋友吃饭喝酒。阿飞借着酒劲不断插话,一言不和就和丹丹在电话里吵了起来。
嫌隔着电话吵架不过瘾,两人又相约见面“聊”。
“你给我等着。”
“怕你不成!”
看对方口气不善,阿飞心里有些忐忑,担心自己吃亏,连忙打电话约了小磊、小生前来助阵。
当晚10点多,两人在约定地点见了面,并很快扭打起来,小磊与小生也先后赶到现场,但小磊可没空着手。小磊拿着棒球棍,站在旁边为阿飞助威。阿飞不敌丹丹,吃亏不小,看朋友赶到现场,顿时来了精神,想抢过棒球棍反击,没来得及就被丹丹拉开。
扭打中,丹丹被阿飞推倒在汽车旁,最后丹丹的两个朋友到场,担心事态扩大,报了警。经鉴定,丹丹、阿飞均受轻微伤。
“你召集朋友打群架,虽然事前没有通知他们持械,但在现场发现小磊拿着棒球棍,不仅没有劝阻,还想拿棒球棍打架。所以你要为他持械的行为负责。”
近日,因犯聚众斗殴罪,陈某(阿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阿飞作为召集者、首要分子,虽然事前没有预谋持械,但在现场发现小磊持棒球棒并未劝阻,且欲拿棒球棒打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没有事先意思联络的,只是明知本方人员为斗殴而携带器械,尽管本人未携带或使用器械的,可以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
“酒喝太多,没数了。”到案后,小飞懊悔不已,但是为时已晚。
饮酒本无过,但要知道酒大不仅伤身,酒后更容易冲动,酒后与人约架,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喊来小弟帮忙,不小心就可能变成持械斗殴,罪加一等。
当你怒气中烧时,多想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