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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真正开抢,也构成犯罪?
2019-01-11 09:47:00  来源:泰州检察

  在听到有罪判决的那一刻,四名年轻人才恍然大悟:原来没抢到钱也构成了犯罪。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的一天,四名无业青年——李涛、戴维、吴超、孙鹏一同商量如何发财。突然,曾经做过快递员的李涛灵机一动:“我以前送快递的时候知道有单身女性独自居住,我们可以入室抢劫她们,容易得手。”其他三人点头同意。于是四名年轻人准备了手套、胶带和匕首,商量好由戴维敲门,被害人开门后,吴超和孙鹏进屋将被害人控制住,随后李涛和戴伟进屋抢劫。

  四人首先来到迎宾小区,准备对李涛事先踩点确定的一名单身女性实施抢劫。四人来到单身女性门外,听到屋内有小孩哭闹声,害怕屋内还有其他人,于是没敢下手。

  没有得手怎么能放弃呢?四人又先后来到花园小区和美好小区,寻找作案目标,准备对独自驾车的女性进行尾随,伺机下手。可是他们由于因计划不周祥、行动不统一,未能及时控制住目标,这两次抢劫又失败了。

  不甘心空手而归的四名年轻人随后在泰州、常州等地实施了多起盗窃犯罪,并且最终由于盗窃而落入了法网,后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发现,公安机关未对四人涉嫌的抢劫罪立案侦查,卷宗材料中对于抢劫犯罪事实的证据仅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且供述比较模糊。检察官在对四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四人都表示:“我们没有真的动手啊,也没有抢到一毛钱,怎么能构成抢劫罪呢?”检察官通过仔细分析,自行调查,最终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公安机关于2018年8月10日以抢劫罪对李涛等四人立案侦查,于8月21日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9月21日,该院以涉嫌盗窃罪、抢劫罪对李涛等人提起公诉。

  释法说理

  本案特殊性在于,抢劫犯罪尚处于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预备阶段,最终各被告人又放弃了犯罪,如果是主动放弃犯罪,则属于犯罪中止,不需要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是被迫放弃犯罪,则属于预备阶段的未遂,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分析论证:四人由于害怕屋内有人以及行动不统一而未能得手,都是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动放弃了抢劫,并不是他们自动放弃犯罪。因此检察官得出四人系预备抢劫的结论。

  经法院审判,四名被告人以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案已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十佳法律监督典型案件。


  检察官提醒

  单身女性要注意安全,回家时注意观察是否有人尾随;有人敲门要问清楚,不能贸然给陌生人开门;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