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利用自己掌握公司大量资金的便利条件,挪用公司资金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仅仅两年多时间,挪用资金竟累计超过2500万元。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法院一审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退赔379万余元。
2015年9月,张某担任山东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出纳员,主要负责管理该分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对外收支资金使用的两个个人银行账户和五个对公账户,并掌控这七个账户密码和所附带的U盾、K宝等支付工具。
2015年10月,朋友介绍网上炒股可以快速赚钱,张某因此心动,由于手中没有资金,便打算利用自己掌握公司大量资金的有利条件,先从分公司“借”一部分钱炒股,等挣了钱再还上。短短一年的时间,她多次挪用资金累计超过2000余万元用于炒股,但因经营策略失误及股市行情的下滑,张某投入的资金不仅没有“回本”,还赔了100多万元。
用来炒股挪用的资金虽大部分已归还分公司,但仍有1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为此,张某整天提心吊胆。2017年3月,经朋友严某介绍,微信上有个叫“尊享汇”的投资项目,能快速回本赚钱。张某再一次心动了,又将手伸向了公司的资金。这次,她从分公司挪用了130多万元转给严某参与该项目,仅仅三个月返利4万多元,但还没等到该项目的大额分红,这个朋友却说钱被上线卷走了,而且“尊享汇”项目根本就是个骗局。
随着挪出来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张某内心更是忐忑不安。2017年6月,严某又给张某介绍了“深蓝币”“英特国际”的投资项目,说让她先投上,赚了钱以后一起还给公司。张某于是又从分公司挪用了50万元、48.2万元投资这两个项目,其间一直未返过利,一直到2018年2月,她才突然意识到这些投资的钱应该都回不来了。
当挪用公司资金缺口高达近400万元时,张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便主动向公司领导说明情况。2018年4月20日,张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博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为此,张某悔恨不已,怪自己当初不该动这样的歪心思。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管制度缺位或监管不到位。2018年12月7日,博山区检察院向涉案企业发出加强企业监管制度的检察建议,希望企业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适时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等。该单位对如何弥补财务管理漏洞,依法依规整章建制给予了积极的回应和反馈,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举办图片展览、现身说法、旁听和直播庭审等途径,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