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武某某、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靖江市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七个月十五日,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判处被告人武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武某某、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022-04-14 16:02:00 来源: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季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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