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魏某某、姚某某重大责任事故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魏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姚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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