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检察院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报告工作
关于全市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3月22日)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手抓监督规模和质效提升,一手抓特色亮点打造,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职能。1个案件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涉农典型案例,4个案件被评为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典型案例,一项工作经验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工作成绩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去年市检察院被授予“2020年度全省民事检察贡献奖”。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突出民事属性,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一是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与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向案涉欠薪企业发出《法律风险告知书》,督促及时发放拖欠的工资。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31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79件,协助农民工追要工资人民币769.78万元、美元14.7万元。两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一起案例在全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海陵区检察院支持57名超龄职工起诉拿到38万余元工资,得到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检察日报》头版报道,省人社厅将该案作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新闻通气会典型案例通报。
二是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主动走访辖区重点企业,详细解答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方面法律问题。走访市中级法院、破产管理人协会,摸排破产案件线索,共办理破产监督案件31件,挽回破产企业损失逾4000万元。兴化市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起破产管理人不当履职监督案,督促破产管理人将私自收取的128万元船舶挂靠费统一归入破产企业财产。开展涉民企强制执行措施专项监督活动,两级法检联合评查法院执行卷宗140余册,形成详尽的评查报告和问题清单。针对法院未及时将企业移出失信名单、超标的查封等问题,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件。
三是深挖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建立虚假诉讼查处和预防机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泰州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查处工作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虚假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民事监督案件进行“回头看”,从刑事案件、职业放贷人涉及的诉讼中反查民事虚假诉讼线索,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6件,提出抗诉11件,法院已裁定再审59件,再审改变48件,涉案金额逾800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0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7件。高港区检察院成功办理程某某系列虚假调解监督案,帮助港资企业挽回财产损失1200余万元,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依法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转发。
二、坚持精准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向“大数据”借力,精准摸排案件线索。联合技术部门开发虚假诉讼线索研判模型,设置了17个风险点,对2018年以来法院公布的民事裁判文书进行拉网式筛查,成功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件。在多个审判违法、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中运用技术手段,对裁判文书网、企查查APP等多个平台的数据进行比对,精准排查出违法开展公民代理、错误适用银行贷款利率的案件清单,下发至各基层院进行核查,节约了大量人工筛查的时间和精力,核查后发出类案检察建议30件,涉及法院裁判310余件。
二是积极开展正副卷一并调阅试点工作。选择靖江市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先行先试,率先与法院就正副卷一并调阅问题会签文件。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主动走访市中级法院反复磋商,就副卷调阅的案件范围、调卷程序等相关事项进一步达成共识。市检察院向各基层检察院提出“应调尽调”的工作要求,并定期督查通报各地调阅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已调阅到法院副卷12册,涉及法院案件10件,发出审判违法检察建议2件,均得到法院采纳。
三是加大抗诉和跟进监督手段适用力度。做到“敢抗”和“抗准”相统一,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5件,再审改变率100%。探索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异地监督模式,成功办理此类案件12件。加大对再审检察建议未被采纳案件的跟进监督力度,办理跟进监督案件8件,其中提出抗诉3件,办案数居全省首位。市检察院主动跟进监督两起基层法院不予再审的骗取担保案件,涉案标的额逾368万元,提出抗诉后,均已再审改判。
四是加强监督质效全程把控。把调查核实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增强事实认定的针对性;积极邀请院外专家论证案件,提升法律适用的精准度。市检察院对追责类检察建议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对全市检察建议每月实质化备案审核,在全省审判违法、执行监督案件交叉互评中,办案质效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对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与法院全程沟通对接,列席法院审委会充分阐述监督理由,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14次,对19个案件发表列席意见,再审改变率同比提升11%。
三、开展专项监督,打造泰州特色品牌
一是率先在全省开展“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监督。关注网络司法拍卖引发的纠纷,认真研究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指导意见,针对司法拍卖中存在的不当设置免责条款、不动产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发出类案检察建议5件,涉及网络司法拍卖案件120余件。经监督法院删除了相关表述,加强了不动产信息调查,海陵区法院还主动邀请海陵区检察院现场监督房屋腾空工作,相关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转发。
二是对诉讼代理领域乱象深入调查,推动行业进一步规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借款纠纷领域律师费“阴阳合同”、恶意作废律师费发票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法院、司法、税务、银保监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召开五部门联席会议,统一律师费证据认定标准,填补了社会治理漏洞。开展违规诉讼代理专项监督活动,对于违法获取公民代理人资格,设立法律服务公司开展违规职业代理的行为,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0件,《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相继报道。
四、践行“枫桥经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方式,最大程度缓解矛盾。海陵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及三代人的遗产继承纠纷,该案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市检察院参与编写全省《民事检察释法说理工作指引》,组织不支持监督申请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两篇文书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不支持监督申请十佳法律文书、优秀法律文书。
二是以岗位练兵促进履职能力提升。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邀请专家教授开展民法典知识轮训,积极参加法检同堂共学民法典活动,开展民法典全员知识测试,编写的民法典宣传文章被学习强国等多个平台转发,点击量为泰州本地近两年最高,培育了3个“10万+”民法典宣传视频,多个宣传视频获江苏省二等奖。连续两年与市总工会、人社局共同举办全市民事检察业务竞赛,倒逼干警提升专业水平及办案能力,两名同志因竞赛成绩优异,获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三是持续打造虚假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由两级检察院民事检察业务骨干组成的9人办案团队,共合作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件,涉案标的额逾3200万元。市检察院与高港区检察院一体化办理了跨地区管辖的朱某某、乔某某等人虚假劳动报酬串案,3起案件再审后均改判,挽回破产企业损失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