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第四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
2019-04-02 16:30: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编辑:泰检君
更多…本院要闻
- · 一个小白点,揭开“逃逸”真相
- · 检察长谈 | 提质效、创特色、强素能 积极落实“巩固、深化、提升”总体要求 奋力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 ·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来泰调研
- · 中英双语丨反间防谍,为了谁?
- · 民事检察宣传月丨民事检察知多少——虚假诉讼监督
- ·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 如何推进县级综治中心“五个规范化”,这场重要会议给出明确答案
- · 检察长谈 | 以巩固蓄动能 以深化聚势能 以提升求效能 全力绘就泰兴检察高质量发展新图景
- · 凤城检韵 | 宋志强:岗位是锤炼本领的熔炉,机会是突破自我的阶梯
- ·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这次会议给出“施工图”→
- · 凤城检韵·察话汇 | 姜堰检察助力“困境老人”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