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决定对叶风华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公司、顾美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监督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
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听证会地点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北楼一楼检察听证室
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该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
本院决定对叶风华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公司、顾美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监督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
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听证会地点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北楼一楼检察听证室
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该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