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我院与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团区委等联合开展姜堰区“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一线普法活动,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传递到工程项目建设现场。
安全生产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的第1周也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结合全区“法治宣传月”和我院“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安排,我院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现场普法活动,弘扬宪法精神,解读法律法规,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发区项目施工现场,检察官为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工作人员赠送了《宪法》读本手册,与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宣传《安全生产法》相关制度规定。
“安全生产是单位全员的责任,也是每个人在工作中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在现场宣讲中,我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翔结合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等方面解读相关检察职能。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围绕工程建设中的常见风险源点,进一步解读《安全生产法》具体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提醒教育。随后,我院团支部书记、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孙佩君与团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项目员工进行了普法宣传,解读我院“三春晖”青少年护航行动相关措施,将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的关爱送到广大员工子女身边。
活动结束后,检察官一行主动走访区应急管理局,并与该局相关负责同志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合力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下一步,我院将立足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的沟通配合,努力实现“1+1>2”的协作效果,着力防范消除风险隐患,持续助力企业安全生产,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做出更多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