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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梦成、黄孟军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宣判
2018-01-15 10:33:00  来源: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黄梦成、黄孟军等7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一案,经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处:

  黄梦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黄孟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

  都昌林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8000元;

  赵鹏飞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耿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1年3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付婷婷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黄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