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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鹏亚(副处级)决定逮捕
2019-02-19 13:41:00  来源:泰州检察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鹏亚(副处级)决定逮捕】

  原泰州市国税局副调研员朱鹏亚(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泰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2月13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鹏亚决定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泰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