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素质教育实践指导中心原主任李传旺(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泰州市姜堰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6月5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传旺作出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场特殊的“检察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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