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由泰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尤高君故意杀人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泰州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尤高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十分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依法讯问、举证质证,申请通知鉴定人到庭作证进行庭审辩论,并当庭对被告人尤高君提出适用死刑的量刑建议。
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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