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韩某某等7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窝藏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
韩某飞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梅学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梅智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吴某俊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何某曦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郭某杰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夏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