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盖长晋提起公诉。
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盖长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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