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春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长弘物资有限公司、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长辉物资有限公司、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长顺物资有限公司、樊凯、陆鸣、范锴、金小虎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由靖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春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陆鸣等八人提起公诉。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春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长弘物资有限公司、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长辉物资有限公司、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长顺物资有限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樊凯系四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陆鸣、范锴、金小虎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被告单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