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戴某某(男)、张某某(男)、孔某某(男)批准逮捕。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戴某某、张某某、孔某某批准逮捕
2021-09-03 16:49: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
编辑:季文生
更多…案件发布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窦某某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窦某某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 ·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戴某某、陈某某等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 ·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黄某某提起公诉
- ·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沈某某提起公诉
- ·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尤某某提起公诉
- ·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某批准逮捕
- ·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某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