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某贷款诈骗3000余万一案,姜堰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00000万元。
市检察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泰州检察的“宪”在进行时
巧辩“民”“行”题 博论法理情
党建引领 法护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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