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志奇。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重达700余克,犯罪嫌疑人杨志奇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市检察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泰州检察的“宪”在进行时
巧辩“民”“行”题 博论法理情
党建引领 法护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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