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地感谢检察院提供了这笔资助,这笔钱正好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正在上大学的女孩小王说。
8月12日下午,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集中为3名案件受害者共发放了14万元司法救助金。此次活动邀请了6名社会各界代表一同参加,一方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也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力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实做好。
今年20岁的小王性格十分坚强,她已经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了16年,生活很是艰苦。4岁的时候,父母之间起了很大的矛盾,母亲把父亲毒害,母亲被判刑,爷爷奶奶辛苦把她抚养成人。今年姜堰区团委将这个情况提供给区检察院。检察院进行了认真审查,了解到小王的奶奶去年刚刚过世,现在和75岁的爷爷一起生活,爷爷平时靠拾荒和种田维持生活,小王也参加学校的贫困生活动,家里生活比较拮据。“此次救助金虽然有限,但也是一份温暖,为小王的学习和今后的人生给予了支持,希望她更加坚强,学习和生活也越来越好。”检察官陈莉动情地说。
今年以来,泰州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对因案导致个人和家庭权益损失严重的,及时开展司法救助,截止7月底,今年共提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0件,办结27件,救助27人,发放救助金额52.3万元。除了发放司法救助金之外,还与妇联、残联、民政、社区一起,对申请救助人开展综合救助,解决燃眉之急,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困境,重拾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