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特大非法捕捞鳗鱼苗公益诉讼案,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判决59名被告在相应的范围内共同或者分别赔偿造成的鳗鱼资源和长江其他生态资源损失共计858.9168万元的侵权责任。
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市检察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泰州检察的“宪”在进行时
巧辩“民”“行”题 博论法理情
党建引领 法护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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