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觉得他这些年倒霉到家了。
上有七十多岁的老母亲,下有不成器的儿子,老婆又是医院里的常客,每个月的药费动不动就好几百。他一个人骑着一辆破三轮车,在菜场里给人拉货,累死累活也苦不了几个钱,各种不顺心的事儿一件接着一件。
想到这儿,老黄踩三轮车的腿突然软了下来。望着菜场里来来往往的人群,他真想大哭一场。
“嘿,老上访户,你那事儿有结果了吗?”一个大嗓门打断了老黄,抬头一看,是一起拉货的邻居老李。
不知从啥时候起,周围的人开始嘲笑老黄为“老上访户”。为了1万块钱,老黄这些年从常州到无锡来回跑了十多趟,公安局的门槛都快要被他踏破了,但得到的答复还是“时间太久,无法查实”。
原来,2015年,老黄一家搬房子,从一个旧箱子里搜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纸片。打开一看,是一张扣押物品清单。上面记载着老黄曾向锡山市公安局缴纳了1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事情,纸片的右下角还盖着锡山市公安局的大红章,以及两名承办警察的签名。
拿着这张扣押物品清单,老黄突然回想起一件往事:那还是在2000年的时候,他和朋友去无锡谈生意,刚住进宾馆,就有两名警察来敲门,他们说自己是锡山市公安局经济侦察大队的警察,因为老黄涉嫌票据诈骗罪,需要将其带回去接受调查。
老黄在看守所里呆了一个多月,之后交了1万元保证金,就被取保候审了。临走前,锡山市公安局给了他这张盖了红章的公文,说这是1万元保证金的文书,以后取保候审结束了就把钱还给他。
再后来,这个案子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没了下文。无锡也就成了老黄的“伤心地”,他再也没有来过这里,也没有跟人提过这件事,这笔1万元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也被他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搬家时又给翻了出来。
这桩旧案到底是咋回事呢?既然后来没被起诉,为什么公安机关没把保证金退给他呢?老黄很想弄个明白。而且这会儿他的手头正缺钱,1万块钱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他一次次前往公安局讨要说法,但每次都是垂头丧气地回来。他窝了一肚子无名火,平时老实巴交的他脾气变得暴躁,在菜场拉活时,好几次与人吵架,差点动起手来。
有一次,老黄与朋友聊天,说起这些烦心事。有一位朋友懂些法律,对他说:“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去检察院控告申诉呀。”
老黄听他这么一说,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在2018年4月3日那天去了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
“我就想知道,你们能不能帮我要回这1万块钱?如果你们帮不了,我就去法院告他们。”老黄在诉说自己的遭遇时,越说情绪越激动,扯开大嗓门开始嚷嚷。
“大叔,您先别激动。如果事情确实如您所说,调查之后我们一定依法办理,督促公安机关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接待他的检察官一脸和气地说。
送走了老黄,检察官在仔细研究了老黄的材料后,前往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了解情况。
原来,2001年,锡山市撤市建区,分为锡山区和惠山区,锡山市公安局也因此分成了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和惠山分局两家单位,很多文件档案因为时间久远也不知道被收在哪里,所以之前老黄来找了几趟,也都没有找到。
这一次,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的检察官在两家公安分局的档案室分别查找了几天,也依然没有什么收获。
既然档案材料找不到,那就找扣押物品清单上签名的警察吧。他们费了好大劲,终于找到了那两位警察。然而,其中一个人说,他对这个案子一无所知,上面的签名是由别人代替的;另外一个人2002年已经退休,而且完全回忆不起当时的办案情况了。
在寻找当年办案民警的同时,检察官还根据老黄所说他曾在锡山市看守所被拘留一个月的说法,前往无锡市第二看守所(原锡山市看守所)查看台账,并调取监控视频,但同样因为年代久远,没有找到什么特别有用的信息。
对此,检察机关认为,造成这桩18年前的旧案无法复查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没有按照规定保管好刑事侦查案卷,二是原锡山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上的承办警察签名不规范,是别人代签的。因此,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应当将扣押的1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还给老黄。
很快,锡山区检察院向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正式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锡山公安分局也非常重视,他们派人亲自赶到常州,向老黄核实情况,并登门道歉。
2018年4月16日,在锡山区检察院的为民服务大厅里,老黄收到了公安机关退给他的1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心愿达成的老黄非常感动,他紧紧拉着检察官的手说:“3年了,我跑了十多趟,也没把钱要回来。没想到,到了你们这儿,13天就解决了,真的很谢谢你们。”
一个月后,锡山区检察院收到了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的回函。在回函里他们说:感谢检察机关的督促,未来一定会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提高办案质量,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
你看,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实施的监督者,检察官也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他们履行监督职能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为了这个目标,他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