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科长,6659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全部到账了!”近日,泰兴市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蔡云珍听到这个消息后,欣喜不已,又一笔国有资产在该院的积极监督下全部到位了。
面对部分企业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损害国有资产的现状,泰兴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国土部门收回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金6659万元。
2018年3月9日,泰兴市原国土资源局与某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位于泰兴市部分地块出让给该公司用于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建设,合同约定国有土地出让金额为23068万元。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未按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截至2018年11月20日,该公司仅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6409万元,仍欠缴6659万元。
得知这一情况后,泰兴市检察院和原国土资源局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欠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和追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国土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收缴土地出让金。
泰兴市原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加大催缴力度,多次向该地产公司催缴,后该公司分8次将欠缴的6659万元土地出让金足额缴纳,国家利益得到了有力保护。
据了解,2018年以来,泰兴市检察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6863万余元国有资产免受损失。